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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类型抵押物初探

发布日期:2011-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摘要】:在企业运作中,资金短缺问题越来越抑制企业的发展。融资过程中又受到抵押物狭窄范围的限制,拓展新类型抵押物是新的研究领域。因为劳动力产权的特性为劳动力资源成为新类型抵押物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对劳动力资源成为抵押物的制度与落后剥削制度的比较区别后,对劳动力资源的成为新类型抵押物作一制度构想。
【关键词】:劳动力产权 可能性 制度构建

企业在市场运作中碰到的最麻烦的问题是资金链的断裂问题。资金是一个企业正常运作的生命。在经营过程中,因为资金缺乏使不少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在去年发生的金融风暴中,中国不少民营企业因为资金的困难在风暴的寒冷中失去了生命力。随金融市场的繁荣,出现了不少民营的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缓解资金的压力,避免资金链的断裂。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同时,企业又碰到了贷款抵押的新问题。一般,出现资金短缺的企业肯定没有足够的资产来维持企业的运行,也没有多少财产作抵押。在应对金融风暴的讨论中,提出了用新型抵押物的探讨。一些已经用在金融活动的实践中。例如,北京银行去年准许用企业的商标用于贷款抵押。例如,杭州市人民政府和阿里爸爸(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签定了网络融资协议,建立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风险池”。 电子商务贸易过程中积累的商业信誉评价体系的评分可以作为融资的“抵押”。新型抵押物的出现,为企业的资金链的建立提供了新的机会。

从传统的视角:抵押物可以分为房屋、其他地上的定着物;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担保法》还规定了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其他可以抵押的财产的法律规定给新类型抵押物的认可提供了空间。

抵押物,顾名思义,是作为债权的保证,在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抵押物或是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债务的物。 在物权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出现了新的抵押物类型 。继专利权和商标权之后,劳动力产权是否也可以成为新类型的抵押物是一个正在探讨的问题。抵押是交易中的一个环节,抵押可以使不少交易继续。因为涉及交易行为,抵押物必是可以进入交易领域的商品。劳动力成为抵押物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是否是商品,是否可以交易?劳动力是否具有产权?

1、劳动力产权的概念

产权的概念是指经济主体对具有使用价值的财富或资产拥有的一系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占用权、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 产权可以分为物质性产权和知识性产权。有形财产,例如土地、货币、房产、机器等可以归类为物质性产权。财产以一种知识的形态出现,此时的产权就表现为知识性产权。

劳动是劳动者为所有人的权利。劳动者对劳动力有绝对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以,从宪法角度,劳动产权是种宪法权利,是属于劳动者所有的宪法权利。劳动产权归劳动者所有。劳动产权再可以界定为在一定的法律制度框架中的一套抽象的社会权利。劳动者可以把自己的劳动作为资本投资,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可以获得报酬,包括对劳动付出的成本和剩余部分的索取权。劳动力产权则是另外一个概念。从以上的一些关于劳动和劳动产权概念可以概括出:劳动力产权可以理解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劳动力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总称;是规范人们行使这些权利的一种规则;也是一定社会阶段人与人之间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2、劳动力成为抵押物的可能性

2.1、劳动力使用方式的变化为劳动力可以抵押的事实基础

从宪法和天赋人权的角度,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对世权,劳动者可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也可以放弃使用自己的劳动。但是,在社会制度不断进步后,劳动者已经完全没有绝对的支配自己劳动力的权利。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也没有足够的生活资料,要获得基本生存的生活资料,只能靠自己原始的劳动或相互合作的劳动获得生存资料。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行使绝对的支配权,即随时可以使用自己的劳动和放弃自己的劳动,没有人强迫你去守猎和耕种。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奴隶的劳动力完全归奴隶主支配。在封建社会,虽然消灭了奴隶社会时候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有自由的支配权,但是收益权则没有实现付出和收益的平衡。劳动者也没有实现完全的劳动产权的绝对支配。

到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力市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商品,但是受到资本家的剥削,也没有实现完全的劳动力产权。到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劳动者有完全的人身自由,也有支配自己劳动的权利,但是,使用劳动力也是受到许多制度的约束。现在劳动力的使用由专门的部门和机构组织,经过一定的程序,订立劳动用工合同,再由用工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的保障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既限定了劳动者使用劳动的时间和范围,也保障了劳动者劳动的收益权。所以,在现在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的劳动力实际上是以一种产品的模式在使用,劳动者既有自由,又有约束。劳动力有使用的自由,但是又受到如何使用的约束。劳动力使用的历史,证明了劳动力在使用的历史过程中权利已经分解和规范,到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变成商品来交易,渐渐具备了财产产权的特性。同时更具备了其他产品一样的可以交易性和流动性。

2.2、劳动力产权可以分解理论是劳动力成为抵押物的理论基础

劳动力和其他财产一样,权利可以分解。1、劳动力的所有权归劳动者所有,劳动者有愿意进行这项劳动的权利,可以进行从业的选择。2、劳动者行使了劳动的所有权后,即同意进行这项劳动后,其劳动力的占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支配权就归为劳动者服务的单位,例如各类法人。劳动力产权就分为两类:所有者产权和经营者产权。前者归劳动者自己所有,后者归企业所有。在劳动力使用的过程中,经营者对劳动力有支配权和决策权,对部分劳动力进行从新的分配,劳动者往往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通过交易出让一部分权利。使得劳动力的效率和功用得到提高,劳动者的收益得到增加。劳动力的可以分解性、流动性、有限转让性和使用的弹性的四个特性,使劳动力成为产品,成为法定的抵押物提供了理论基础。

2.3、合同权利的组成为财产的合法转让提供理论基础

财产权利和合同权利是两个有区别的权利内容,学者从权利的属性上区分出财产权利的排他属性衍生出的财产权利的排他策略,而合同权利注重支配权,不仅应该包括对合同约定权利的支配权,更包括对已经约定的权利的处分权。劳动力产权可以分割和转让的理论为合同约定权利的转让提供了理论基础。优质服务

3、劳动力成为抵押物的模式构想

在企业法人资金紧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向金融机构提供劳动力产权中经营者产权的证明。例如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用工的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力的使用时间、劳动者的技能状况等与使用这些劳动力有关的内容。经过法定的抵押手续,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成立后,金融机构成为这些劳动力的一段时间的经营者,对这些劳动力有一段时间的支配权和决策权。在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这些劳动力的使用权的经营和决策获得收益偿还金融金融机构的贷款。在使用这些劳动力时保证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这个抵押模式下,应该多考虑到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的问题,在解决资金链的同时,不能以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代价。

4、劳动力成为抵押物与专制社会落后制度的本质区别

但是,当讨论到劳动力成为一种财富和商品用于交换和抵押时,会有这样的疑问:劳动力作为商品来抵押,是否同于奴隶社会的买卖奴隶制度?是否等同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对劳动力的剥削?这两者之间有实质的区别。奴隶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产物,其最大的特点是剥夺了奴隶的人身自由。马克思对奴隶社会的阐述有:奴隶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奴隶被奴隶主象牲口一样的买卖。奴隶主限制剥夺了奴隶的人身自由,在这个事实下,劳动者对劳动的所有权无从谈起,既没有处分自己劳动的权利,也没有靠劳动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劳动的获益权。作为劳动的载体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自由和生存基础。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谈劳动力和劳动力产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对劳动力的使用是剥削的制度。劳动者只获得劳动的投入的成本,而劳动作为商品可以获得的利润则被雇主剥夺。在这样的劳动报酬的形态下,劳动者对自己劳动的获益权受到损害,并且极其容易因为收益权问题而失去劳动的机会。

本文讨论的劳动力抵押并不存在前述两个社会存在的弊端。在社会主义社会,首先保障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从事何种劳动的权利。在将劳动用工合同作为抵押物时,应该告知劳动者可能更换工作的情况,然后由他们作出自主的选择。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均会作出提高劳动报酬或是其他待遇的承诺,以免劳动者受到损失。在劳动者同意从事另外的工作后,对他们的人身权益和工作权益和其他权益均予以更全面的保障,到抵押期结束为止。在多重保障的情况下,原来订立用工合同的劳动者权益没有受到损害,劳动力资源得到了从新的分配,又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短缺的困难。

5、结语

劳动力抵押并没有剥夺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其他权利,而是在尊重个人的人身自由的重要前提下对资源的重新分配。体现了权益、资源、资金的全面优化组合,又对劳动力进行了人力资源的培训,增加了人力资源的积累。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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