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
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发布日期:2011-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保险公司应如何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
2个回答
0
债权中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还有如何判定能行使这些权利
1个回答
5
孙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1个回答
0
运货车在装货时,因没拉手闸自动前行,导致厂方叉车损坏,在保险公司
2个回答
20
工伤申请期限和范围
5个回答
5
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行使范围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保险公司赔付后行使
行使代位追偿应注意
执行第三人债权或行
行使代位追偿应注
异议股东的权利行使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推荐律师
李思南律师
江西南昌市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高庆强律师
广东茂名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相关文章
论代位权行使的债权范围与效率公平
浅议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浅议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代位权及其行使范围
浅议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债权人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程序和条件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台一妇人买凶杀己诈领保险金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将试点 多家险企将参与
渤海保险热衷公益 资助孤贫患童受赞誉
张兴局长出席江西保险业第七届寿险峰会
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
甘肃保险业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
快到退休年龄仍可办养老保险
三元巡警为交通“黑点”增加“保险丝”
法银行保险业成碳排“大佬
新《保险法》点评
最新文章
买房商家的宣传资料算是合同内容
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
合同要看了再签
要约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
合同诉讼中对合同的审查
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工程合同行政监管的方法
EPC合同风险审核若干重点问题
转让合同常识
工程合同行政监管采取的措施
合同审查不容忽视
热点专题
更多
破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担保法
妇女儿童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
保险法
票据法
行政法
税法
证券法
信托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拍卖法
工程纠纷
合伙纠纷
海商法
安全生产法
电子商务法
行政诉讼法
国际贸易法
治安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
律师法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7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