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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评述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试卷及预测

发布日期:2011-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题目类型和分值分布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共80分,占司法考试总分13.3%.其中单选题目20道,共20分;多选题目15道,共30分;任选题目4道,共8;案例分析题1道,22分。题目类型、数量和分值分布与2009年司法考试一致。

  二、知识点分布和所占分值分析

  (一)总分则平分秋色

  在卷二的客观题中,总则的分值与分则分值几乎一致。在卷四的案例题中,其中三个问题是关于分则的知识,两个问题是关于总则的考点,也力求平衡,这在历次司考中还比较罕见。

  (二)重者恒重

  在总则中所考的知识点有:1、罪刑法定(1分)。2、不作为犯(2分)。3、因果关系(1分)。4、罪过与认识错误(11分)。5、刑事责任年龄(1分)。6、单位犯罪(1分)。7、犯罪未完成形态(3分)。8、共同犯罪(4分)。9、罪数(4分)。10、刑种(3分)。11、量刑情节:累犯和自首(5分)。12、刑罚执行:减刑(1分)。

  以上可以看出罪过和认识错误、共同犯罪、罪数、量刑情节(主要是自首)是2010年总则的主要考点。

  总则中第一次出现了减刑的考点。

  在分则的考察中,重点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5分)、侵犯财产罪(1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分)贪污贿赂罪(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往的分值较低,在2010年显得很突出,但是所涉及的考点都比较普通,没有刻意为难考生。分则考题中共涉及27个需要掌握的罪名,其中重点罪名(分值较高,或者出现2次以上的)分别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挪用公款罪、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这六个罪名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也是重点。

  分则中第一次考察了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三、考题特色

  2010年的刑法题目用“平平淡淡、四平八稳”来形容是最恰当的。

  2010年的刑法题目中特别出彩的题目有两处:(1)卷二第17题和卷四案例题中的第一问题共同要表达:我国《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的对象包括财产性利益。(2)卷二第57题中后两个选项中涉及的知识点:行为对象转换与介入因素对犯罪停止形态的影响。

  其他考点显得平淡朴实,中规中矩,难度居中。连历年考试必有的争议题目也变得稀缺起来,只有卷二第60题的A 选项说法不严谨。

  在考题中,有两处考点过于迁就教材。一处为卷二第一题的填空题,另一处为卷四案例题的第二问题。两处分别需要对《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第3页和第32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甚至是照抄才可以得分。两处考题并没有体现出该有的理论性,反倒是强化了考生背书的痼疾。

  四、对2011年刑法考试的展望

  从2006年以来,司法考试的刑法部分考察的难度、广度相对稳定。2011年的刑法考试也不会远离这几年的模式。历年所考察的重点和难点,也必将是2011年考察的范围。与2010年相比,在2011年考生要注意新的理论所带来的考点变化会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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