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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虚而入表关心 破坏军婚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1-0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生意场上如鱼得水的吴强,这回却在现实生活中栽了。7月10日,浙江省余杭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吴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吴强,今年41岁,杭州人。从21岁开始,做起了生意。近几年事业蒸蒸日上,开设了某工程公司。2006年3月,他与妻子离婚。两个女儿都是在校学生。

  在2003年,吴强在江苏省阜宁县出差期间认识了李菊一,当时,李菊一是某宾馆总台服务员。两人吃了一顿饭,并互留了联系方式。此后,李菊一两次来临平找吴强玩。整个2003年,两人始终保持电话联系,但仅仅是普通朋友的关系。此后几年,两人疏于联系,吴强没有去江苏,李菊一也没有再来临平。

  2005年8月底的一天,李菊一突然给吴强打了电话。谈话中,吴强得知李菊一结了婚。此后,吴强为表关心,多次打电话给李菊一,并试图为她安排工作。

  2006年下半年起,李菊一夫妻关系出现矛盾,双方曾在2006年11月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2006年11月中旬至同年12月底,李菊一多次来到临平与吴强同居在其公司宿舍、宾馆等地方,并将部分衣服带至吴强处。期间,李菊一告诉吴强现在的生活并不幸福,丈夫是名军人,因工作很少回家,夫妻关系不好,自己很想离婚。吴强明知李菊一为现役军人的妻子,仍表示等李菊一离婚后将与其共同生活,并让李菊一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2007年1月,李菊一怀孕被丈夫发现,其向公安机关控告而案发。公安机关随即在吴强的公司内将其抓获。经过讯问,吴强对自己在2006年11月以来,在明知李菊一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强明知李菊一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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