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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1-04-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进入转型期,随之而来,各种矛盾纠纷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是基层法院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从案件的性质上看,民商事案件及其相关执行案件较多,2009年某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368件,其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案件2009年比2008年收案相比分别增长11%、10.5%、20.2%,人均办案102件,比2008年增长4%。
一、对“案多人少”原因的分析.(一)国家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改革开放以来,各种体制、机制处于新旧交替衔接中,这其中必然有不完善之处,也容易产生各种矛盾。

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转型,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与人、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交往增多,他们之间存在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在一些制度尚未有效确立的情况下,社会必然出现许多具有新时代特点的矛盾纠纷,加之财富分配不平衡导致社会贫富不均现象更加剧了矛盾的爆发。

(二)群众法制意识的觉醒。改革开放30年,不仅是经济迅速发展的30年,也是我国法制进程不断进步的30年,在这期间制定、修改和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数量之多可以说是空前的。法制建设逐渐加强,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也随之提高,公民对司法的信任度也不断提高,法制意识的增强使人们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近年来,金融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纠纷此类纠纷逐年增多。这是社会发展、转型期必然的历史过程和现象,也是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

(三)诉讼费用的大幅下降。国务院颁布实施新的《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诉讼费做了大幅调整,基层法院诉讼费用大幅下降。劳动争议的诉讼费用只需10元便能立案。打官司的成本显著下降,有些纠纷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由于诉讼费的下降,人们便纷纷“咱们法院见”,导致大量案件涌向法院。

(四)法院人员缺编。各地基层法院人员分配不同,但总体看人员配备不足,主要是对审判业务庭配置的具有办案资格的法官不足。以某区法院民一、民二审判庭为例,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246件,除书记员以外,实际办理民事案件的法官才6人,平均每人每年办理案件207.7件,除去节假日,每个法官基本每天要办理一起案件。其中还包括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这些必然会造成法院办案紧张、法官压力大的局面。

二、“案多人少”矛盾的缓解对策.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是当务之急。我们对目前这一现状必须有清醒、正确的看法,认识到这是社会在特定历史时期必然面临的过程,不能简单的视为社会倒退或者不安定,从某种程度上说,这还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创新法院新体制,有力促进中国法制进程。结合基层法院实际工作,还是有许多应对办法的。

(一)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使公民正确使用诉讼权。法律宣传以贴近生活的方式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让它融入到人们的思想意识中,使更多的群众懂得守法,学会用法,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加强公民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从而减少矛盾的发生,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民诉讼权的同时,也要对诉讼权加以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对缠访、闹访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进行打击。对诉讼风险有所提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利用。

(二)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强力推进法官职业化。职业化的法官应该是能够“多办案、办好案”的法官。通过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凡任命助理审判员的同志,除了要通过必要的司法考试外,还必须接受庭前培训。内容包括卷宗材料收集、复印件核对,收集证据材料的法定时间和关于规定卷宗装订、诉讼法、庭审程序、案件审查的基本标准等内容。让刚走上审判岗位的同志,形成规律,节约时间,便于多总结经验。对已走上审判岗位多年的法官,也安排时间参加培训学习,更新知识,在思想、思维方面不断注入新鲜“血液”,能够在快节奏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保持活力。提高法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

(三)创新法院管理模式,对案件实施分流。一是尝试专业化审理,对类型相似,比例又大的案件,成立相应的合议庭进行专业化审理。例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合议庭,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合议庭。对案件分门别类实施专业化分工,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对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案件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审结,不拖延时间。三是强化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接受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尤其是立案调解,能够实现庭外调解的尽量不立案,把案件解决在公堂之外,最大限度的化解纠纷,减少矛盾,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四)善于利用信息化。培养干警运用网络技术的能力,建立以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为审判工作服务的信息平台,实现文书制作、法律咨询等业务在网上操作、运行,不仅减少有纸办公,节约资源,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其成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助手”。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结合法院实际工作情况,开发出使用范围广、实用性强的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无纸办公,网上办公。

(五)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对人才合理分配。合理配置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的人力资源,对法院内部干警工作岗位做部分调整,将综合部门内具有办案资格的法官调至审判岗位,或者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形成良性的人员互动、循环,有利于综合部门的人员积累一些与办案相关的经验,为以后正式走上审判岗位打下基础。利用科学、系统的管理办法优化人力资源,从而在固定的人数基础上增加办案数量和力量,减轻一线法官工作压力。

(六)增加法院的“外援”。将我省法院系统目前正在推行的“社会法庭”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人民陪审员加入到“社会法庭”的行列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作用。各地基层法院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社会法庭”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定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会法庭尽快发挥它的工作职能,使其成为法院案件的安全分流地,减少法院受理案件,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只新生力量和法院工作的解压阀。

(七)建立绩效考评惩戒机制。对各部门的法官和书记员的职责任务规定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完成任务的干警给予奖励,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对未完成任务且情况严重者给与惩戒。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八)关注法官心理健康,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承受着法官队伍建设和大量案件的巨大心理压力,法院应多关注这一方面,保证法官的年度休假,多组织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一些文娱活动,舒缓法官心理压力,保障法官身心健康,只有以健康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结语

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法院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不仅需要法院自身从加强队伍管理、优化队伍建设、健全各方面机制等方面不断努力,更需要社会这个大环境给予资金、技术、人力的有力支持。在矛盾不能立刻缓解的情况下,法院和司法工作者,都应直面现实,通过自身不懈努力进一步推动司法不断完善的进程,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一问题,缓解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减轻法官的身心负担,更好的发挥法院的审执功能,促动我国法制社会不断进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周钊华 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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