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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嘉兴的拆迁安置房,现在卖家反悔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1-04-24    作者:110网律师
   最近嘉兴很多的拆迁安置小区都开始交房了,比如浙江省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嘉城绿都、江南新家园等等,但伴随着交房,问题也就显现出来了。因为这些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上是2007年签订的甚至更早,补偿的时候一家起码有两三套,多的五六套,而且要三四年之后房子才造好,有时候还不一定,还不如早点卖了换点钱的,于是在房产中介的牵桥搭线之下,很多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就这样签订了,因为几年前嘉兴房价很低,而且是拆迁安置房,所以卖价比较低。基本上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在中介的撮合下签订的,因此很多条款都差不多,基本是合同签订时先付一部分定金,以及一部分购房款,交房(交钥匙)时再支付一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在办理三证过户手续时一次性付清。
   可是问题出现在造房的时间比较长,房价涨的比较厉害,卖家(转让方)回过头看看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觉得自己卖亏,于是乎到交房时就千方百计的拖延时间,甚至于毁约。当然每个案子都有不同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共有产权人的,也可能涉及到合同显示公平的问题等等。对于买房人只要交付了定金,也不存在其他的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基本上可以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的,一般法院也会支持的。
  总之,对于买房人想要继续履行合同拿到房子,卖房子想解除合同高价再卖房子。矛盾产生那只有让法院来解决好了,不管怎么样都要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嘉兴 拆迁房 拆迁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毁约 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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