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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的酒席被取消,能否要求双倍索还定金?

发布日期:2011-04-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9年11月8日,王先生在某大酒店预订了11月15日为其父过60大寿的寿宴,并交了200元定金。11月13日,酒店给王先生打来电话称,11月15日该酒店已经被一个结婚的人包下,不能再承办王先生父亲的寿宴了。王先生非常气愤,要求该酒店双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酒店应该双倍返还王先生的定金吗?
 
律师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诚实守信,不得恶意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双方的约定。

本案中,王先生已经向酒店预付了酒席并交付了定金,酒店没有经过王先生同意就擅自取消,其行为显然有失诚信。按照《合同法》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应当向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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