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荣誉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发布日期:2011-06-15 文章来源:法律界
对荣誉权的侵害一般表现为下列两种形式:一是非法否定他人荣誉;二是侵夺、毁损或灭失荣誉证书、证物。非法否定他人荣誉,是指不法行为人采用不法手段阻挠、压制他人获得荣誉称号或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凡是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依规定可以获取荣誉称号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阻挠、干涉或压制。如果行为人以妨碍他人取得荣誉称号的人未能取得,则应构成侵害荣誉权。荣誉称号经有关机关依特定程序授有特殊贡献的公民或单位后,只能由原授予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特定程序撤消。所以,凡是没有撤消他人荣誉称号的主体资格而宣布撤消他人荣誉称号,或者具有这种主体资格的机关不依法定程序取消他人荣誉称号的,均构成侵害他人荣誉权。侵夺、毁损或灭失荣誉证书、证物,是指故意损坏能够证明他人享有荣誉称号的证明物,从而达到损害他人荣誉的目的。荣誉证书、证物是享有此荣誉称号的表征,对这些证书、证物的侵害,也构成侵害荣誉权。
相关法律问题
- 人生侵害有哪些? 1个回答20
- 村妇不满拆迁,被恶毒村干部串通派出所,无故抓人,监听电话,反复骚 2个回答0
- 职工被侵害的权益有哪些? 1个回答20
- 哪些形式能定义为书面形式? 1个回答0
- 已赠与的房屋再以后的房屋交易中有哪些限制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