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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我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名人员须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或广东司法考试网(//www.gdsk.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妥善保管获取的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在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司法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即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不得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另行网上补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0时至6月25日24时。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三)现场确认地点:江门市司法局七楼(地址: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咨询电话:0750-3887880)。

  考生可乘坐4、12、17、29、33、35、36、40、52、102、109、110、111、111B、112路公交车前往,在环市街道办事处站下车。

  江门市司法局为江门地区唯一的报名点,所辖各市区不设报名点。

  二、司法考试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三、在江门地区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

  四、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按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核准后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事宜,请在现场确认前查看广东司法考试网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一规定,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可以通过刷卡(必须带有银联标志的国内各大银行卡)方式现场交纳司法考试考务费;也可以凭缴款通知书自行到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务必留意银行营业时间(周六10:00至16:00时段营业、周日不办公)。

  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务费。

  五、其他事宜

  报名条件、所需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广东司法考试网查询。

江门市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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