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代理一什么特点?
发布日期:2011-08-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
3、代理人只要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可以独立进行代理活动;
4、代理人代理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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