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陷阱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律师分析:
北京房产专家张仁藏律师评析:
在现实中二手房交易存在诸多不安全的情形,
1、卖方用伪造的房产证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支付房款后,卖方逃之夭夭。
2、买方在签订合同后并支付了房款后,带房产证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时,发现该房: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或已被法院查封,或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或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尚在禁售期内,或集体房屋,非农业户口居民不能购买,被告知不能办理过户。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了一部分房款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方拿到房产证后,就拖延支付余款。
北京房产专家张仁藏律师提醒大家:
1、验明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如:检验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部门查询。
2、验明房产证的性质和真实性,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房屋所有人是否与买房人是同一人,有无其他共有权人,查明房屋是否已抵押。
3、房屋是否有户口未迁走
4、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是否交清
5、验收房屋质量。
6、房款的交付:选择有信誉的第三方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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