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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寻求他山之石 中小企业融资寻求他山之石<法律观点分析、解释和讨论平台

发布日期:2011-08-25    作者:110网律师
自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条”)以来,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经营领域不再设置“高门槛”。在更加自由的环境中,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跨越性的,但是支撑快速发展的基础却依旧薄弱。“资金短缺、融资困 难”是横在众多中小企业面前的一座大山,要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开山铺路”,就必须找到一片全新的领域。
  “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超常的,资金是一定的,融资问题是长期存在的。”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狄娜日前在“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推荐会”上表示。
  融资瓶颈
  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对大型企业来讲,融资渠道很多,“门槛”也低得多,但对中小企业的“门槛”设置还是很高。据了解,银监会和人民银行都在积极实施各项举措,以改善这种状况。对中小企业来讲,这些“间接融资”却不是根本解决之道,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才是上上之策。
  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上,存在某些歧视性的评价项目,往往重视企业经营规模,而忽视企业经营效益。事实证明,那些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不比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更能适应市场变化。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但与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距离。
  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是延续“职工集资”式的融资手段。特别是在企业的开办初期,因为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这些企业只能采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一般来说,入股依然是改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约占总资产的10%。这种从内部求发展的道路毕竟是很窄的,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越来越难以容下企业快速增长的“身躯”。
  只有对于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少数中小企业,才能够争取到直接上市融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上市的机会。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即将出台,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放宽条件,对项目的限制也将有所松动,但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近期内还无法入得众券商的法眼。
  虽然“直接融资”的路途艰辛,但是却可以带给企业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上市路漫漫,当众多中小企业把目光瞄准在国内市场的时候,国外融资市场已向我国的中小企业打开了方便之门。
  “远征”还是“墨守”
  目前,市场进入积极培育大型蓝筹股的时期。随着大盘蓝筹股的发行上市,增强了国内股市及周边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力量,改善了上市公司的市场结构,拓展了市场发展的深度。自市场恢复融资以来,大秦铁路(10.32,0.25,2.48%)(601006)、中国国航(7.72,-0.07,-0.90%)(601111)等一批优质蓝筹股成功在A股上市,工商银行(5.63,0.15,2.74%)(601398)A+H上市,共募集资金217亿美元,其中A股募集资金466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的IPO项目。
  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前奏,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市场体系。中小企业板设立两年半以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现在在该板上市公司数量已达106家。随着这部分市场的不断充实,该板块对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和引导的作用越来越突显。
  发展良好的国内中小企业板,对国内众多中小企业的吸引力巨大。对于那些发展逐步走向成熟的中小企业来讲,距离到达中小板的路途越来越近。然而在资金短缺等条件制约下,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上市也许还只能是梦想。曾经,国内大型、超大型企业远赴香港上市的成功案例,也带给那些在融资困境中徘徊的中小企业一个新的方向。
  1月7日,太子奶集团正式对外宣布将筹备赴美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CEO约翰·塞恩也表示,《萨班斯法案》不会对该企业构成上市阻碍。这个消息对中小企业无疑是一个超强震撼的兴奋剂。
  据了解,中国中小企业欲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有多种选择:香港创业板、美国Nasdaq、新加坡Sesdaq(新加坡股票自动报价系统)等。同时,赴欧洲交易所上市对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可能。欧交所的创业板(Al鄄ternext)在欧洲严格的证券监管环境下,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了较国内更为宽松的条件。通过公司运营时间和最低公众持股额度两项要求的对比,就可以看到欧交所已经成形的创业板很具优势。
  欧交所已经成为全球融资的首选市场,截至去年3月,欧交所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2.575万亿欧元。其主板(Eurolist)市场在2005年IPO总额已居欧洲首位,超过了伦敦交易所;创业板专为中小企业而设,在稳定坚实的基础上,运作已经成熟。此外,由于欧交所认可的上市保荐人都是具有权威资格的投资服务公司、审计事务所和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公司。这些保荐人会在中小企业上市筹备公开发售和私募的过程中,帮助上市公司履行披露的义务,为投资者提供信心,也使融资方的融资得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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