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法律监督原则

发布日期:2011-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狭义的法律监督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的监督。

法律监督原则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同时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实行法律监督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监督。

法律监督原则与互相制约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互相制约只存在于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同一案件的过程中。而法律监督原则贯穿于一切刑事诉讼过程。

2.互相制约是双向的,而法律监督原则是单向的。

3.制约和监督的结果也往往不同。互相制约的结果往往取决于有最终决定权的一方。监督的结果,一般是接受监督的一方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进行纠正,或者说明情况和理由。

法律监督原则的意义:促使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刑事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