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房产物业、土地类 >> 查看资料

出租房屋——维修要看租房合同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刘先生在亚运村租了一套一居室,签订了租房合同,一次付清了一年的租金,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了一笔房屋财产押金,因为房东为刘先生提供了电话、洗衣机、冰箱等家电。

住了几个月,刘先生遇到了问题。

该房屋由于是建筑年代比较久远的老房且在顶层,一次下大雨时引起了渗漏,同时由于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以及地漏失效,刘先生在洗澡时地上的积水也渗透到了楼下的人家,引起了纠纷。

因为还要住很长的时间,刘先生遂与房东协商。

刘先生认为,出了问题主要是因为该楼的年久失修造成,维修房屋的受益者将来只能是房东,于是拒绝交纳维修费用,而房东则认为这些问题虽然已经存在,但是在刘先生租赁期间发生的,当然刘先生要付一定的责任。

为此,两人找到了专家来评理。

专家认为:个人已购住宅出租期间,双方应该在租赁合同中对此有明确表示。但对于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自然损坏引起的维修费用,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刘先生听到这里,才长长地吁了口气。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