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了解释。为使个人利益得到保障,各地纷纷出现房产证“加名潮”。部分省市税务部门对房产证 “加名”进行了收税,让人们甚感纠结,不满之呼声四起。 “ 加名税”关乎民生,因此,必须要以人为本。昨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这一文件的出台,无疑是给将要“加名”者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卷入“加名潮”?到底拿什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