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识】租赁合同期限
发布日期:2011-09-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问题
- 北京最长租赁期限、定金、合同 7个回答0
- 租赁合同、退定金、租赁期限 8个回答30
- 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因里上班的地方远所以我要求退房房主不给 2个回答0
- 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为今年7月份起一年,现在退租是违约吗? 5个回答15
- 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为今年7月份起一年,现在退租是违约吗?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