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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新婚姻法下女性投保增加 保险成“救命稻草”(1)

发布日期:2011-10-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被弱化,一场关于女性财产保障的大讨论正充斥坊间。对于已婚女性,不得不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离异及财产分配等问题,而对于未婚女性来说,“傍大款”、寻找“富二代”的意义已不大,拥有独立的的经济基础及保障成为“硬道理”。
  在购买房产之外,保险成为女性依靠的港湾。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投保数量较以往增长二成左右,还有不少女性前来咨询投保事宜。不过,在继“房产加名热”、“财产加名热”之后,广东尚未出现保险加名热潮。
  女性投保增长二成左右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位女性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额为9000万元的保单,其中6000万元为人寿险,3000万元为分红险。这份保单仅保费就高达600万元,每年缴费30万元,共缴20年。该女性投保原因之一就是与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有的女性网友也表示,爱情婚姻不保险,人寿保险才最“忠诚”。
  受此影响,女性投保是否有明显增加?泰康人寿有关人士则表示,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投保数量较以往增长二成左右,还有不少女性前来咨询投保事宜。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银保渠道购买的保险,由于以返还类型的分红险居多,此类保险类似于储蓄投资,投保人也很少指定受益人,不排除一些女性将其作为财产保障的首选,因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一旦夫妻双方离婚,丈夫将无法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理论上来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应对女性投保有所促进,但由于目前女性投保情况较为复杂,不少女性并非为自己投保,而是为丈夫或家人投保,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相关数据证明女性投保激增。中意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指出,投保人一直以来是女性占较大比重,近期并未出现女性投保大幅增加的情况。
  广东尚未出现保单加名潮
  有的女性表示,结婚后得知老公婚前曾购买了保险,但指定受益人是老公的父母,而婚后的保费则需要二人共同承担,一旦理赔,自己却无法获得理赔金,于是要求丈夫追加自己为保单受益人。继“房产加名热”、“财产加名热”之后,有的地区出现了“保单加名热”。不过,记者从太平、中意、友邦等多家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了解到,这种加名潮在广东尚未出现。
  友邦保险有关人士称,目前情况下,前来申请保单加名的客户并不多,这可能与保险目前在国人资产的占有比例有关。但是,不排除在“房产加名热”、“财产加名热”之后,“保单加名热”的到来。
  太平人寿有关人士称,保单加名对女性有一定保障作用,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返还型保险,离婚时如果双方选择退保,对保单的现金价值等将按共同财产做分配,不退保则返还的款项应当作为共有财产处理。
  但是,保单受益人可追加,亦可删除。中意人寿提醒女性朋友,受益人是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领取保险金,所拥有的利益与拥有房产这种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对于一些保障类型的保险,如果未发生保险事故,可能无法获得保险理赔金,而且,未来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受益人是可进行变更的。
离婚后,保单如何分配?
  不同家庭的保险购买过程往往有所不同,有的保险可能是在婚前购买,一方独自完成缴费,婚后已经享受保险收益;有的保险可能在婚后购买,夫妻共同缴费,离婚时可能缴费还未完成等等。中国人寿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是夫妻共同缴费,一旦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按照以往法院判例,可分三种情况,分别是判决为夫妻一方所有,保单退保并按共同收入计算一人一半,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
  支招1:退保不划算
  对于婚后购买的保险,如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绝大多数人不愿在离婚后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干脆选择退保了事。其实,这往往不是明智的选择。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支招2:变更受益人
  友邦保险有关保险专家表示,以最常见的个人寿险为例,如夫妻双方互为受益人,离婚后,只要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到保险公司进行受益人的变更,那么原受益人仍生效。如果客户不希望前夫(妻)继续作为自己保单的受益人,可在离婚后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受益人的操作,就可以既避免退保损失,又不必担心受益人的问题。例如,A女士的保单原受益人为其丈夫,离婚后可考虑将受益人变更为其子女或父母。
  投保建议
  女性投保应侧重保障
  对于女性来说,购买保险的意义应更侧重于保障。据统计,当代女性的平均寿命一般会比男性长5~8岁,这意味着她们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将承受更多的风险;而女性所具有的独特生理功能,决定了女性在罹患重疾方面的几率要大于男性,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及环境日趋恶化,女性的亚健康现象凸显。友邦保险有关专家提醒,女性投保可按年龄段各有侧重。
  18~25岁:健康险+意外险
  这一阶段的女性往往处于单身阶段,而且,个人事业也是刚刚起步,收入较少且不稳定,关注事项也很广泛,如进修、旅游、未来结婚的经费等。此阶段应多以保障自己为前提,建议可选择纯保障型的健康类和意外类的保险。
26~35岁:增加健康保障
  这一阶段的女性通常已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对生活有着长远的规划,此时,可以结合另一半的经济状况,从家庭健康、子女教育和退休养老三方面综合考虑。一般而言,此阶段的女性除了应该更加注重健康保障以外,也需要开始考虑养老和投资类产品。
  35岁以上:规划养老和资产保值增值
  此阶段的女性责任更重,其保险需求逐渐与男性趋同,基本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以及重大疾病保障都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需要重点考虑养老计划和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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