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公民的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 劳动就业权利应当属于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浙江省玉环县法院判决潘胜燕诉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不予录用行政决定案
-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不服工伤认定案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 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关键——江苏苏州中院判决吴江市佳和物业公司诉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案
- 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切实维护乙肝携带者权利
- 反思中国公民的社会保障权
- 北京市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 用人单位的举证不能排除因工受伤的可能——东营中院判决宋德鸿诉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员工口头请假,有效吗?
- 法律问答: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
- 法律问答:用喊名写借条借款是否可以不还?
- 法律问答:因工伤亡后,家属按什么标准进行索赔?
- 法律问答:擅自顶替同事上班受伤致死属于工伤吗?
- 法律问答:停车场贴了申明字样能免责吗?
- 法律问答:没有利息约定借款的利息问题
- 法律对试用期有何具体规定?
-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 “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
- 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
-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 因工负伤,如何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