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如何收费?
发布日期:2011-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此,公有住房向个人出售时,要具体明确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通知中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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