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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企业托管

发布日期:2011-11-05    作者:连会有律师


 
 
 
企业托管
  托管经营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由于托管这一方式能够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直接开展企业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有效地回避了企业破产、购并中的某些敏感性问题和操作难点,是现有条件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模式之一。
   托管经营的意义:
   第一、给一大批有眼光、有经营能力却拿不出巨资购买大块资产的企业家提供了广阔舞台。
   第二、只转让经营权,不转让所有权,这有利于"两权分离",避免资产所有者对企业干预太多,更好地体现现代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
   第三、在委托经营期间既可搞产品经营,也可搞资产经营。
   企业托管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资本经营形式。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的情况下,托管是一种搞活国有企业的灵活办法,也是一种值得探索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途径和方法。
转自:企业改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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