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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风险控制——把可控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布日期:2011-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财产保险的业务风险是财产保险基层公司的主要风险,如若承保和理赔工作质量不高,业务潜在风险控制不力,将严重威胁到保险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及时化解产险业务风险,把可控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是财产保险企业业务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环。只有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借以约束经营者行为,促进风险管理工作到位,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便于监督才能使风险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将业务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内控防范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推行因岗定责,以责定人、年终考核、奖罚分明的工作岗位责任制,以促进业务工作质量提高、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和事业心,避免因工作粗枝大叶或不负责任造成的风险。二是坚持岗位轮换制。产险业务岗位较多,有的岗位风险较大。如核损、核赔岗位,保户最为敏感,长任此岗,接触熟人多,难于打破情面,容易出现人情赔付,不利于风险防范。三是严格业务规范制,强化承保和理赔管理。

  外控防范

  加强现场查勘,防止做假。

  保户出险后保险公司及时派员到现场查勘非常必要,不可忽略,有了现场证据,既可准确理赔,减少理赔中的争议,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做假的人钻空子,谎报案性,虚报损失,浑水摸鱼骗取保险赔款。现场查勘是理赔中的重要工作程序,工作再忙,任务再重,费用再高,现场查勘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这有利于控制人为制造的道德风险。

  加大查假力度。

  少数人借保险赔偿之机,控空心思制造骗赔案,全力骗取保险赔款,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往往出险异地,保险人无法及时赶赴现场,造成出险时间真假难分,事故责任主、次难辨,农非户口混淆不清,疑点重重的局面,给准确理赔出难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查假力度,深入调查,解疑谜,真正做到准确理赔,坚决打击造假骗赔者。

  重视防灾防损工作,减少灾害事故发生,是防范风险不可缺少的部分。

  一方面,要配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防灾工作检查,落实防灾措施;另一方面,要抓住重点进行防灾,把出险率高、经营效益差的保险财产列为重点,做出方案,讨诸实施。

  积极宣传保险法

  运用法律武器,增加保户法律观念,树立守法意识,提高保户执行保险法的自觉性,共同履行保险合同,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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