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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零售店被指销售翻新机之法律解读

发布日期:2011-11-30    作者:杨状律师
      据东方早报报道:乔布斯虽然离世了,但果粉们对于苹果产品的钟爱却有增无减,上海各大iPhone销售门店依旧红火。但近日一则“苹果直营店购得iPhone 4翻新机”的网帖引起果粉们的关注,多位市民及网友表示买到过iPhone 4翻新机。  对此,苹果零售店工作人员的回应是:绝对不可能。

 

  网友称买到苹果翻新机
  有关苹果直营旗舰店售卖iPhone 4翻新机的消息近日引起热议,事情起源于10月20日某论坛网站iPhone 4综合讨论区的一则网帖。
  一位名为“younger916”的网友发帖称,“我的好朋友10月19日在上海苹果直营旗舰店(陆家嘴正大对面的下沉式那家)买了部iPhone 4,第二天打电话发现听筒不灵光,因为朋友是女孩子,不太懂查询手机激活时间,结果打电话求助别人,竟然被告知手机在3个月前就已激活。当日,朋友去直营店换,找到当时店员,开始店员百般狡辩不肯换,我朋友就把事情说一遍,结果店员服软了,承认卖的是翻新机,还说现在货源紧缺,大部分都是翻新机。现在朋友已经换了一部,不过到现在还没有激活查询,希望是正常的吧。”
  该帖发出后,网友们议论纷纷,而且该帖还被网友转到微博上。昨日,记者联系了该名网友。她称,朋友在直营旗舰店买产品就是缘于信任,谁知道里面还有很多猫腻。现在手机虽然更换了一部,但她们怀疑卖翻新机很可能是苹果直营旗舰店的整体行为。 
  而在苹果北京西单的大悦城零售店,市民李先生也自称买到了一部翻新机,“我6月份买的手机,通过官网查询,竟然在3月份就已经激活。”李先生说,手机被提前激活,这就能说明这部手机绝对不是新机器。
 
  市民称新购机被修过
  自称买到iPhone 4翻新机的还有赵女士,而且她的iPhone还被修过不止一次,连手机序列号都被改过。
  赵女士说,她10月20日在家乐福古北店二楼的一家名为“光大通讯”的手机销售柜台,花了4800元买了一台16G的黑色iPhone 4,但次日,她发现手机屏幕右侧的按键全部失灵,重启后也没用,于是拿着手机找到销售柜台。工作人员让她先去位于肇嘉浜路飞雕国际的苹果维修部检测,若报告显示手机确实有质量问题,可以凭维修部开具的退货单或者换货单,到柜台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
  赵女士找到维修部后,却发现维修报告显示,手机激活日期是今年5月25日,曾于6月21日在该维修部做过一次维修,当时维修时,这部手机的序列号为83115BNYA4S,但现在手机序列号却变成了951200C6A4S。维修部的人还向她透露,手机的维修次数绝不仅限6月那一次。
  昨日,她再次返回“光大通讯”的手机柜台,但工作人员却态度强硬地表示,不能退货只能更换。 
  “他们对我说现在处理就是只能换不能退。”赵女士说。
 
  零售店否认卖翻新机
  对于苹果零售店售卖iPhone 4翻新机的说法,陆家嘴一家苹果产品零售店工作人员的反应是:“销售翻新机,绝对不可能。”
  该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购买手机后,可以在14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果销售翻新机,就不可能给出这样的承诺了。”工作人员说,现在购买iPhone 4要先在苹果中国的官方网站预订,才能购得,所以门店根本无需因为顾客需求而着急销售翻新机。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凡零售店销售的手机,全部都是密封包装,并且顾客可以通过肉眼辨别手机上的几个嵌入式插孔的新旧程度,同时也可以通过登录苹果官网的服务与维修网页,输入手机的序列号查询手机的保修截止日。
  “只要与保修截止日相差一日,就可以直接到我们零售店更换或者退货。”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但记者随后想采访店长,被这名工作人员拦下,称门店不接受采访。
 
  经销商称便宜货不靠谱
  虽然苹果零售店态度明确地表示不可能售卖翻新机,但昨日记者暗访了几家苹果经销商,得到的说法却又不一样。
  在淮海中路赛博数码广场的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由于iPhone 4已经停产,所以价格相比国庆时期最低的4000元有所提高。港版行货16G,无论黑色款或者白色款,价格均为4650元。
  记者表示这个价格过高,对方旋即给出一个4200元的价格,并表示也是港行的机器。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对方称这个价格无法保证机器是全新的,多为翻新机或返修机。
  而在淮海中路的新尚数码广场,不少柜台人员说,现在iPhone 4缺货。记者询问发现,目前16G港版行货的iPhone 4价格多在4600元至4800元不等。
  一家电子产品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进货都是靠渠道,也不推荐记者在4600元至4800元价格购入iPhone 4,这个价格只能说“基本保证”是全新的机器。
 
 XX律师:目前,有关苹果公司翻新机的传闻充斥于网络,是非真假大状目前无法判断,但大状认为传闻估计并非空穴来风。苹果公司作为全球成功、优秀的公司之一,但因为其的部分产品是通过工厂代加工,而且加工之后还存在物流运输等环节,故可能在前述加工、运输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鉴于此,大状假设如果前述新闻属实,那么从法律方面分析,消费者从零售店买到了存在质量问题的苹果产品,尤其是上述新闻中的赵女士,买到的苹果第二天就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检测后不但激活时间存在问题、而且竟然买之前就被维修过不止1次,那么赵女士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大状认为,零售店将如此产品当做新机器销售,是非常的不负责任,而且也是严重的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赵女士完全有理由要求“光大通讯”进行退货;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赵女士还可以要求零售店或生产者苹果公司赔偿一倍的价款。因此,赵女士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同时,还可以就零售店的行为向工商局举报,由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鉴于目前翻新机的传闻太多,杨状律师也建议大家保管好购机的发票等证据,以防真的碰见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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