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发布日期:2011-12-08 作者:连会有律师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发布时间: 2007-08-23 16:31:05
适用先予执行限于给付之诉,但不是所有给付之诉都可以适用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类案件,申请人大多是由被申请人供养的,往往依靠被申请人给付生活费或者支付医疗费用,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如不先予执行,申请人会陷入困境。
第二类案件,属于申请人付出劳动报酬,如应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等,申请人是依靠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和供养家属的,不及时给付也会影响申请人及其供养家属的生活需要。
第三类案件,主要是案件的诉讼请求涉及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经营上的紧急需要,如拖延到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以后给付,势必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的损失。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签订就生效吗
- 继承遗产的债务如何分配
- 夫妻一方去世子女有权分财产吗
- 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 公司黄了怎么赔员工钱
- 朋友预留我的电话进行贷款会有什么影响?
- 百*科技最新索赔时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夫妻一方经济条件不好,就一定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航*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约定高利息的处理
- 遇到不讲“武德”的法官,律师怎么办?
- 买房交纳定金时应当注意什么
- 七*学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