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23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 (1999年12月2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建议筹委会结束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自1998年5月5日成立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建议。 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关于建议筹委会结束工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自1998年5月5日成立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筹委会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建了由200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二是主持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三是决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机构和主要官员的设置;四是制订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对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中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进行了确认,并主持了推选委员会对缺额议员的补选工作;五是筹组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六是就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澳门原有法律的处理、增加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今年11月19日筹委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期间召开的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认为,筹委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考虑到澳门特别行政区12月20日即告成立,主任委员会议认为筹委会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尽快结束工作。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2月中旬举行的会议上就筹委会于1999年12月20日后结束工作一事作出决定。在此之后,筹委会将于2000年1月10日召开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宣布结束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1999年12月6日 |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污染环境罪分析
- X江技术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及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X卫股份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公告
- X力医疗最新索赔消息,发布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律师提示索赔范围
- 第三人能否直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 虐待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 ST路通索赔条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相关事项公告
- 威创股份索赔范围,发布定期报告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富通信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取保候审的不同结局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 拆迁时怎么和拆迁方谈判
- 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与当担
- 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