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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守护者:11月3日成了律师团的表演秀:你们想让庭审何时结束啊?

发布日期:2012-01-03    作者:110网律师
(游学按:我们的学识大多来自于教科书,如果教科书说的有理,符合客观事实,我们可以否认其作为证据的合法性,但是我们能否认客观事实么?如果我们都不遵从普遍事实和规律,那地方政府可以任意作为的话,再过100年、长一点200年,远一点唐末的地方割据、近一点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必将在中国再度上演!)
 
    今天成为律师团的独家秀场!7位律师全部到齐,缺席10多天的杨金柱律师也出现在法庭上。
  律师们发表辩护词用了一天时间,伟大的律师杨金柱担当压轴大戏,在下午4:06开始登场,只见掏出四本人民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医学教材和王雪梅的专家意见书,要求恢复法庭调查,对这几份‘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进行质证,被公诉人当场反对,审判长当场驳回!!真是让我等人士大开眼界啊!杨“教授”把法庭当成了法学论坛啦!我真后悔没有把我本人所著大作《伟大律师是怎样烧成的》带到法庭上来,让审判长也主持听众们论证一下!
  杨金柱要求得不到满足,只好站立起来,面向旁听群众,手舞足蹈,激情飞扬,发表了他“重要”的演说,直到4:55才罢休!表演结束,审判长终于敲响休庭法桘! 明天进行第二轮辩论,上午有望结束全部庭审!  
  今天律师团轮流上阵发表了长篇大论,每个人都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重复着他人的诉说。无非是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做假案等问题,还根据推测提出了很多怀疑,如怀疑裴金德指使李警和杀人,根据是裴金德跟他通电话、宋启玲说裴说“打伤他得了,不要打死”(其实,裴金德曾当庭否认说过此话,系宋编造。也是她涉嫌伪证罪被抓的原因之一)。还认定黄焕海当时没有死亡,依据是被告人杨炳棋的亲姐杨炳燕在公安所作的供述(即有一个年轻人光着脚从她面前走过并打招呼的情节)。只是律师们忘记了她和鄱凤X的后来的证言啦,她们都说到过这个情节是编造出来的(这也是她们曾被以涉嫌伪证或包庇罪而被抓的原因之一),是在律师教唆下编造的。但在律师手上却成了真实的证言。还有很多类似情况,反正律师用的证据跟公诉人用的证据是各不一样,因为各被告人和证人都有两份以上不同的供述或证言。所以让无为作家等网民们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律师们质疑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问题,认为系逼供的结果。我想,如果公安逼供,为什么让他们前后不一致呢?逼得前后一致不更好吗?我认为,被告人供述前后有些细节不一致,很正常,特别是在被告人得到法律人士指点下,翻供了,反侦查了,就有反复过程。本来侦查过程也是个从不清晰到清晰的过程,从不确定到确定的过程,存在前后不一致很正常。如果前后高度一致了,那律师团就说是刑讯逼供或抄袭逼供。反正哪里都不对!
  由于各律师发表辩护词重复雷同太多,(他们是集体作战,不分彼此,都可以为对方被告人辩护呢),且多次使用不正当的语言,多次被公诉人反对,也被审判长制止,但仍无法阻挡他们滔滔大论。杨金柱在被公诉人反对后,干脆走下法庭说想出去休息一下,被审判长制止。他们把法庭当作了舞台,当作讲坛和课堂,面对的是旁听群众,说的也是给群众听的。只是,听得我等都想睡觉了。   
  在半梦半醒之间,期待中的杨大律师出场了!只见他声如洪钟,整个人立起来开篇点题:“本辩护人的意见对全案具有重要作用!”言下之意就是“你等小民得好好听听!”。我立马洗耳恭听!因为他在今天凌晨1时05分52秒,在博客上发表博文称:“杨金柱在发表辩护词的最后阶段,将向法庭出示两种不同种类的‘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照片。杨金柱将建议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一起去现场对物证进行核对,核对的结果一定不会让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失望!也不会让网友们失望!”杨金柱的“唯一的、不可更改”的证据让我等网民望眼欲穿。看来伟大的时刻就要出现,我等怎能错过啊?
  只见杨金柱当场掏出四本人民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医学教材和王雪梅的专家意见书提交法庭,并要求法庭恢复调查进行质证。可惜审判长不允许,让我等大失所望啊!!我不得不说,杨金柱大太有才了  这几本书肯定是唯一的吧,内容也是不可更改的,除非重复印;此版本绝对也是唯一除非盗版,王雪梅也是唯一的,除非克隆 。只是如何质证呢?我建议杨大律师提交一本《圣经》和一本《易经》,让法庭调查质证作者为什么不是杨金柱!我相信肯定难倒公诉人!!
  让我等望眼欲穿的““唯一的、不可更改”的物证就在几分钟内夭折了,让我等期待案件底朝天的心情情何以堪啊!!杨大律师,请你要多多照顾到我们的心脏才对啊。别让我等受不起啊!假如不小心心脏出了问题,要找你负责的啊!!
  对不起,律师团们,多有得罪了!请让我等好好过日子吧,别折腾我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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