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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在建工程抵押设立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布日期:2012-01-09    作者:133****933律师
收费标准:
(1)、抵押手续费:
1、住宅:50万以下的150元/套;50万元以上的300元/套
2、非住宅:
2000万(含)以下部分0.7‰2000万-5000万(含)部分按0.175‰5000万-10000万(含)部分按0.105‰10000万以上部分按0.035‰。
(2)、登记费:
住宅:72元/件非住宅:495元/件。
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2004)13号
鲁价费发(2008)103号
莱价字(2009)31号
登记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的,自交易中收件窗口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刘建鹏律师: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年轻的新生代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职业经历丰富.曾供职于世界五百强NOKIA.ABB.
业务范围:代办工商查询,代办房屋登记,代办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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