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2-01-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2)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均应在六个月以下。
相关法律问题
- 事故在保险期限之前发生,又在保险期限内结束,如何确定责任 1个回答10
- 对于帮助借款担保的担保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3个回答0
- 对于帮助借款担保的担保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0个回答0
- 试用期超4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什么补偿,如何去要求? 2个回答0
- 试用期依法该如何办辞职手续?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