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探视权纠纷律师 深圳探视权纠纷律师
发布日期:2012-02-14 作者:110网律师
【探视权的法律规定】(黎律师联系电话:18923476570)
(一)、探视权的定义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重要体现,有子女的夫妻离婚时,必须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探望问题,任何一方都不能以禁止探视子女作为对对方的惩罚,伤害对方和子女的感情,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哺乳期内的子女,就不应采取“带走逗留式”;对上学的子女就应在其假期或休息日进行探望等。
相关法律问题
- 为什么深圳市的仲裁员说需要是直系亲属和律师才能有资格被委托呢?是 4个回答0
- 关于小产权房的借岱纠纷,请律师帮我,谢谢。 13个回答0
- 借贷纠纷,让我身心疲惫,请各位律师帮我看看吧,谢谢 3个回答10
- 农村的房屋纠纷,现在真无助了,请求得到好心律师的帮助! 3个回答25
- 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质询律师 1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企业欠债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 如何讨回债务
-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
- 第一次不准离婚后多久再起诉
- 企业拆迁要注意什么
- 德*新材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收立案告知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一人有限公司的举证责任倒
- 日海智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富通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影响取保候审的主要因素
- ST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海*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取保候审为什么会收监
- 非法拘禁罪的定义、特点、法律后果以及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