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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板喷水装修公司违反附随义务赔偿

发布日期:2012-04-22    作者:徐涛律师
 新装修的房子,入住后地板竟然向外喷水,房主沈某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装修公司违反了合同附随义务为由,判决装修公司赔偿房主沈某一万元。     沈某去年与某知名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装修公司对沈某新买的房子进行精装修。装修进行到一半时,沈某又定购了一拖五的中央空调,并依照惯例由合同生产厂家进行安装。但没想到,因安装方未与装修方做好沟通,致使空调送风机的冷凝水管装在了地板下,并且未与房内的下水道相连。今夏酷热时,沈某一家空调日夜不停,产生了大量的冷凝水,地板槽内容纳不完,水即向上喷涌,后几经检查并返工才将此修好。装修公司认为装修合同中并未约定空调事宜,自己未违反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青浦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依据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不但要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而且要履行附随义务。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在未同空调安装方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即对卫生间地坪进行了铺设,造成了冷凝水管已经与排污管相连的假象,直接造成了原告方的损失,对此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鉴定结果,法院判令装修公司承担50%的责任,赔偿原告沈某一万元。     相关链接     附随义务:指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且合同双方也无明确约定,但为了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照社会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当负担的义务。此类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保护义务等,该义务虽然不能单独诉请义务人履行,但如违反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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