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12种负全部责任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连会有律师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