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延长8天 相关待遇将更规范
发布日期:2012-04-24 作者:110网律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具体条款因国情和体质差异又各有不同。以产假为例,世界各国对产假的规定长短不一,丹麦、瑞典、挪威、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产假均有52周或更多,而埃塞俄比亚产假仅有45天。
相关法律问题
- 我想请问关于产假的待遇相关问题 0个回答10
- 男职工生育陪产假期间待遇 1个回答0
- 关于女职工产假待遇问题 1个回答15
- 精减退职老职工过世后的相关待遇 0个回答0
- 孕妇产假工资待遇的相关法律规定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