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义务和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属承揽合同而不属雇佣合同。依据我国《海商法》,它包括班轮运输合同(又称为件杂货运输合同,实务中一般将装货单(Shippingorder,S/0)作为班轮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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