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公司法实务研究】 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

发布日期:2012-07-15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司法实务研究】 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82 ------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与某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某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原某人造革厂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一、             三方协议是本案当事人根据各自经济目的设定的法律关系,其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签订后,对兼并涉及的人造革厂资产进行了整体评估,并且兼并获得了太原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批准,符合兼并国有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合法有效,本院予以认定。
二、             中小企业公司在诉讼中主张三方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三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构成欺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审判决认定三方协议无效不当,应予以纠正。
三、             华中公司与人造革厂在履行三方协议过程中变更了原来约定的兼并关系,由乙方兼并另一方变更为对新建醋业公司的共同投资关系。建于华中公司与人造革厂对约定的法律关系在履行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变更,现华中公司起诉请求解除三方协议,而人造革厂对此无异议,本院决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三方协议。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公司卷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2月第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相关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