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2-07-20 作者:王振兴律师
担保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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