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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凿井审批(不再单独审批) (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给水管理处
办理地址: 大连西路261号五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办理时限: 收到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60日内(急需的30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申办手续:   1.取水申请报告;

  2、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上级批文;

  3、水资源论证报告;

  4、用水单位平面图(1:1000);

  5、用水资料。
办理程序:

  发放《取水许可证》(地下水)验收审批程序见《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深井凿井施工资质、竣工验收备案》

351.jpg

办理依据: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二条

  《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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