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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标准提至14546元

发布日期:2012-08-03    作者:110网律师

江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标准提至14546元
  本报讯 首席记者余桂华报道:昨天,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全省交通事故受害人丧葬费的救助标准由以往的3200元提高至14546元,并随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年度浮动。目前全省各地已全面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基金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全省93家县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近两年来,已垫付救助基金2216万元,救助人数已逾千人。
  据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符合救助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由承办该交通事故的高速交警大队所属支队的市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一般10个工作日内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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