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要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2-08-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实婚的要件有: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与非法同居关系。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已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④ 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①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③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应当
相关法律问题
- 同居7年是否成为事实婚姻? 11个回答0
-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2个回答20
- 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21个回答0
- 同居并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9个回答0
- 事实婚姻如何办理解除婚约手续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