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奥迪”疑似“二手货” 买主怒告经销商

发布日期:2012-08-28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巩先生在一家奥迪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奥迪A4”汽车,使用后发现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经评估公司鉴定认为该车辆与新车车况不符。巩先生认为经销商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共70余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巩先生诉称,2011年9月,他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以31.3万元的价格购买“奥迪A4”轿车一部。车辆交付时,该汽车销售公司向巩先生出具了《整车出厂安全检验单》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保证交付车辆属于检验合格产品。然而,巩先生刚使用所买车辆数日,便发现车辆的右后车门存在重新喷漆等修补痕迹。经与被告公司交涉,被告公司不同意更换车辆,单方提出愿意为巩先生更换车门并赔偿现金2万元。
    随后,巩先生又发现所买车辆出现右前门底边有磨砂感,右前叶板上部边沿有磨砂感,右前门口密封胶条破损,前中网有磨损痕迹,机舱盖右前角有两层漆痕迹等问题。为评估上述质量瑕疵和安全隐患,巩先生委托一家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鉴定。根据鉴定评估公司出具的鉴定结论,所买车辆与新车车况不符。
    巩先生认为,被告公司在销售时明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却没有明示,其行为构成欺诈,要求被告公司双倍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因购车所产生的税费损失,共计7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尹子娟律师
广东深圳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