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误诊致死 退休医生赔偿23万
发布日期:2012-09-11 作者:110网律师
当时,李某给赵先生妻儿八千元欲私了此事。母女二人虽然万分沉痛,但念在都是同村相亲的份上也就不想再追究了,可李某的妻子反倒飞扬跋扈,恶人先告状,一路谩骂,到赵先生家里向其妻儿追讨李某给的八千块钱及医药费,态度极其蛮横。“把人给治死了,还追来要治病的钱!”赵先生妻子和女儿实在无法咽下这口气,带着失去亲人的沉痛将李某诉至顺义法院。
被告李某辩称,他与原告方已经就此次医患纠纷达成赔偿协议书并如约履行完毕,原告方如果认为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书有失公平,也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提起撤销权诉讼。原告方现在提出的诸项诉讼请求均已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故不同意原告方的各项赔偿请求。
法院在审理中,经双方同意,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李某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结论为:被告李某在对被鉴定人赵先生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未按规范记录病例、未进行必要检查而盲目诊断、未进行必要的观察及注意义务、使用药物欠妥当、输液治疗缺乏抢救条件等医疗过失行为,导致赵先生死亡。被告李某不认可鉴定结论并要求重新鉴定,但其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瑕疵必须进行重新鉴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鉴定结论显示,被告李某确实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理应赔偿给原告方造成的合理损失。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能证明二原告均已明确放弃了索赔权利,加之该协议并未经过被告本人签名确认且其内容明显有失公正,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考虑到赵先生为右侧底节区脑出血患者,自身疾病有一定的风险性,被告李某对赵先生的死亡后果应负主要责任。对于原告方要求被告李某按照70%的责任比例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万余元。
相关法律问题
- 医生误诊差点导致腹中足月婴儿引产需要医院赔偿吗 5个回答25
- 医院医生误诊还在知道的情况下给我乱开药,医院这种行为违法吗?如果 2个回答0
- 医生误诊造成病情加重能否要求赔偿? 1个回答0
- 医生误诊导致肇事者不赔偿 2个回答0
- 医生误诊造成的损失能不能得到赔偿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寿光市工伤案件代理成功获得赔偿20多万元
- 剖腹产遭受医疗损害,22年后起诉医院索赔30万,能否被支持?
- 发生工伤女职工的 年龄对工伤赔偿金的影响
- 潍坊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成功维权案例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医院:专科医院只治疗专科疾病,无责!法院:对患者死亡承担50%责任丨医法汇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擅自将吵架视频发上网致当事人遭“网暴
- 一次调解13起讨薪案件
- 湖北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 山东潍坊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典型案例
- 寿光市经济纠纷成功追回货款案例
- 患者“失明”谁之过,首诊医院赔偿32万冤不冤?丨医法汇
- 潍坊市高新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