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挠对方探视孩子的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2-11-01 作者:徐涛律师
张女士发现丈夫高先生有外遇而与其离婚。5岁的儿子判归张女士抚养。张女士经常告诉儿子,爸爸不是好人,以后都不要理爸爸,并千方百计地阻止高先生探望儿子。高先生非常思念儿子,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郑州离婚律师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除了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外,其他任何人、单位或者组织都不能非法阻止探望权的行驶。 本案中,张女士阻挠高先生行驶探视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如果张女士执意不肯让高先生行使探望权,法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对张女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