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共同过失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发布日期:2012-11-15    作者:蒋艳超律师
共同过失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两机动车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受到损害,因一机动车所有人已因该事故死
亡,受害人(行人)明确表示放弃要求死者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仅要求另一机
动车所有人赔偿其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第一种观点:因双方共同违章行驶的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受到侵害,两机动车所有人均是致害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至
于受害人明确表示仅起诉部分侵权人而放弃对其他侵权人的诉讼权利的,有人认
为,受害人明确表示放弃死者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仅起诉承担连带责任之一的
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负有连带债务的每个债
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即使受害人明确表示放弃其他连带责任人应承担
的赔偿责任,也应判令致害人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也有人认为,共同侵权致人
损害,受害人仅起诉部分侵权人,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侵权人参加诉讼,作为共同
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但受害人仅起诉特定的侵权人,明确表示放弃对其他侵权
人的诉讼权利的,应当尊重当事人对其权利的处分,被放弃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份
额应从赔偿总额中予以扣除,被起诉的侵权人仅承担与其行为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两机动车所有人违章行驶致人损害,各机动车所有人都不能预料到自
己的行为会与对方的行为发生结合,而是因偶然的原因使二人的行为发生结合致人
损害,属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二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应承担与其行为相应的责
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两机动车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受到损害,
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属于共同侵权时,各行为人承担
连带责任,属于单独侵权时,各行为人分别承担责任。赔偿权利人只起诉部分共同
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坚持对部
分共同侵权人放弃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得干预,但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的
诉讼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并应当从判决总额中予以扣
除,剩余部分由应当承担责任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