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姐弟恋男子为爱写借条 说不清的“糊涂账”

发布日期:2012-12-01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安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对恋人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友好分手,一件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顺利平息,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2年6月22日,被告李某承诺给付原告王某5000元,并给原告打了借条。后原告索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借款5000元。

  安平法庭收到该案后,主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比较容易处理,遂电话告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应诉手续,但被告一直未到庭。主办法官向原告询问有关案件的一些情况,并到被告住址下发应诉手续。被告母亲替被告签收。当被告母亲得知这一情况后,情绪非常激动,否认借款的事实。主办法官告知被告母亲相关规定,并让其通知被告到法庭应诉。

  被告来到法庭,主办法官见其年龄较小,仅为19周岁。从被告口中得知,被告给原告曾打过两张借条,但并没有借款的事实。被告和原告原是情侣关系,但原告(女)比被告年长15岁。双方的性格习惯等都不和,双方父母都不同意两人交往。后被告和原告闹分手期间,原告让被告给其打两张借条。而后原告打电话告诉被告自己怀孕的事实,并多次到被告家吵闹。主办法官在认真聆听的同时,向其释法明理,建议双方当事人用调解方式解决此纠纷。

  而后,主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主办法官对被告采用情感攻势,向其说明借条的法律效力,让其从对方角度考虑。被告最后的意见是一次性给付原告15000元,但要求原告把孩子打掉。主办法官又做原告工作,告知其被告年纪小,也没有收入来源,若要判决解决,一时无法拿到钱。原告表示同意调解,但是对被告给付数额不同意,由于自己年纪大,打胎后有可能造成终身不孕,要求被告给付25000元。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补偿款17000元,双方再无瓜葛。此协议已履行,双方友好分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袁珍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