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中了毒房东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2-1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律师答: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首先,要查清楚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以及与你们煤气中毒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你可以请当地煤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全面检查管道阀门、煤气灶具。如果是煤气灶不够规范造成煤气泄漏,请他们出具鉴定证明。
其次,要看你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以及房内设备的安全状态与维修责任有何特别约定。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原则上房东出租房屋以及房内的设备在质量上要完整、完好,必须确保承租人生活和人身的安全、可靠。但是你们在入住的当天晚上就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说明房东在交付房屋以及房内设备时就存在瑕疵,违背《合同法》有关安全责任等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你证据确凿,有权向房东主张你的合法权益,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追究房东的赔偿损失责任,同时要求房东采取维修或更新设备的补救措施。
至于你要以房租来抵偿弥补煤气中毒造成人身伤害的损失,这必须征得房东的同意,双方自愿达成新的约定。否则的话,建议你还是遵循《合同法》第226条、第227条规定,按你们签订的租赁房屋合同的有关条款,主动履行交付房租的义务。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成都律师以案说法(八)——插线板漏电伤人,房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 插线板漏电伤人,房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 学生在校外自杀,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 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 承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发包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车主在酒店消费时车辆被盗,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 保险公司对醉酒驾车是否承担交强险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
- 银行为保证人出具虚假资金证明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