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的归属问题
发布日期:2012-12-18 作者:110网律师
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产生的孳息,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金融机构存款或者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二是投资实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与妻一方所有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该条规定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并无明确界定,造成在审判实务中产生一些分歧。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债券等所产生的自然孳息,属于债券或者储蓄本金产生的法定孳息,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比较适宜。对于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进行经营活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后个人部分财产在婚后买房的财产归属问题 9个回答20
- 想问关于婚后,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 11个回答5
- 关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问题 11个回答0
- 婚前夫妻一起出资购房,婚后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吗? 4个回答0
- 关于房产婚前婚后加名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