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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3-01-03    作者:黄甫林律师
  
一、请问黄律师:在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注意些什么?
——王女士
答: 1 、若购买期房,须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如下五证: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 、若购买现房,只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即可。
以上证件,只要购房者向开发商索要其复印件,然后到相关部门或上网查查,就可知其真伪。购房前若不审查上述证件,购房者将承担很大的风险。
二、请问黄律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想反悔,定金是否可以退回?
——张先生
答: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定金退不回。但是,购房者可以不把内心反悔的意思表示出来,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就《认购书》未确认的其他合同条款不要与开发商达成一致,造成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定金就可以退回来了。
三、请问黄律师:购买商品房收房时,开发商应提供些什么文件?
                                                         ——张先生
答:开发商交房时应向购房者提供: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数据》等相应文件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文件。
开发商不能提供规定的或者约定的文件,可以视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条件,购房者可以拒收。
购房者若在文件不齐的情况下收了房,是会承担风险的。
四、请问黄律师:购买商品房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与约定不符怎么办?
                                                   ——张先生
答: 1 、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2 、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增加或减少,但误差比在 3% 以内,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 )面积减少,误差比超过 3% ,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开发商要返还购房款和利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要返还误差比在 3% 以内的房价款和利息,对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要双倍返还;
3 )面积增加的,误差比超过 3% ,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开发商要返还购房款和利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要补交误差比在 3% 以内的房价款,对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购房者不需支付。(注:以上涉及的误差比均为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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