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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在哪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3-01-08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和丈夫都是临汾市人,现在丈夫在运城市工作,我在太原市工作,我想知道我能否在太原市的法院起诉离婚?
王女士
 
王女士:
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如果王女士的丈夫在运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则王女士需在运城市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王女士的丈夫未在运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则王女士需在临汾市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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