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要约—承诺
发布日期:2013-01-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如用法律专业的术语来讲,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要约—承诺,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一个要约如果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及时间,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而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如果违反上述三条任何一条都不能构成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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