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婚姻法为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发布日期:2013-02-01    作者:蒋艳超律师
 婚姻法为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这是人类在繁衍中得出的实践经验并得到了科学的论证。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另外,限制一定范围内的近亲结婚也符合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因此,近亲结婚一直为古今中外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禁止。
  我国1950年的第一部婚姻法对近亲结婚问题也做出了明确限制,规定男女“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禁止结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1980年的婚姻法对近亲结婚问题的限制更为严格,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延续了这一规定,并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当事人之间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婚姻无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党鹏律师
陕西西安
方建江律师
浙江杭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