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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儿子的老人死后,已婚女儿能继承其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3-02-15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就是只有生有女儿的老人在死后,其财产是归谁所有?已婚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儿出嫁后,老人列入五保户中,现在死后,其一切财产应该归谁所有
     你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结合本案,如果您父亲作为五保户与所在集体签订了抚养协议的,遗产继承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与集体签订抚养协议并且您父亲没有订立遗嘱,您父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财产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已不存在其他主体,您作为子女也是唯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您父亲全部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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