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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协议

发布日期:2013-03-02    作者:杜凯律师
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
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协议
                                    杜凯律师           
                            //www.lawtime.cn/lawyer/lll42961404301234
                            联系方式:18291326060   15389605166
杜凯律师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经审查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离婚时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不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协议范本

    协议人(甲方):张天成     身份证号:610115************

    协议人(乙方):刘莉莉     身份证号:610117************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为合法夫妻。在任何一方死亡、离婚或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关系提前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义务预先作出陈述。双方已经知晓对方的婚前财产,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已经完全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并充分认识订立本协议后的法律后果。现根据公平、自愿原则,对双方的婚前、婚后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以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一 、婚前财产约定:
张天成婚前财产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某某花园某栋某某单元某号房屋归张天成所有。
刘莉莉婚前所有的一辆陕E*****朗逸小车归刘莉莉所有。
 、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 、日常生活开支......
四 、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使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五 、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六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七 、其它(省略)
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二○一二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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